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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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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4月19日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我委将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市市场监管系统6家事业单位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以下简称“考评中心”)组织实施本次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公告于2021年4月17日起在天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cjg.tj.gov.cn)发布。同时,对于有网站的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http://www.tjsjy.org.cn)、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http://www.tjelab.com)、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http://www.tjyjs.org)3个单位将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tianjin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24日9:00至4月28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笔试缴费时间:4月24日9:00至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5月19日9:00开始,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于满足开考人数要求,但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5月23日。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公共科目考试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分为三类:文字综合类岗位使用《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试卷,财会类岗位使用《综合知识(财会类)》试卷,计算机类岗位使用《综合知识(计算机类)》试卷。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6月8日,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到我委网站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面试时间:6月26日、27日中的一天或两天。

面试科目:结构化面谈。

有关要求: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证明报考资格条件的证书,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为了防控疫情,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以具体通知为准),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影印件,须保证与原件一致(在体检环节审查原件,如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任一科目考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3.考试总成绩公布

7月7日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到我委网站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委将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我委网站查询相关通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我委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3.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务咨询电话:12333,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022-58211517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022-28326595、022-28325870

天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022-24455986

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022-83555166

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022-23345956

(详见招聘计划表中具体信息)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370327

点击下载>;>;>;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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